受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12月20日9:30在菏泽法院拍卖网(http://hzzy.dpauc.com)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公开拍卖:
被执行人菏泽市金玉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定陶县冉堌镇聂庄行政村北的房地产、机器设备、地面附着物一宗(土地使用权面积约39963.40㎡;性质为国有出让仓储用地;房屋17幢,建筑面积共约13769.59㎡。)。参考价3163万元。
竞买保证金:200万元交付账户(户名: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菏泽长江路支行,账号:237715278055,汇款请注明款项用途)。
竞买手续的办理: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一日16时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到鼎信公司办理竞买手续。特别注意:对于本次拍卖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届时请参加拍卖会,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办理手续参加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另请参加网络拍卖者务于拍卖会开始2日前到鼎信公司完成网络参拍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方式:0531—82620369 18660102445 胡经理
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