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罗昊经贸有限公司资产主要内容
抵押宁阳县城东街路南优质房地产,商业房产面积4620.34平方米。
二、债权基本情况
山东罗昊经贸有限公司在工行宁阳支行借款3笔,本金共计1500万元,具体如下:
(1)2012年5月23日签订2012(宁阳)字0015号小企业借款合同,借款700万,借款期间2012.5.24—2013.5.15;
(2)2012年6月8日签订2012(宁阳)字0017号小企业借款合同,借款400万元,借款期间2012.6.11—2013.5.15;
(3)2012年6月27日签订2012(宁阳)字0024号小企业借款合同,借款400万元,借款期间2012.7.2—2013.6.3;
上述3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和抵押。由李国辉以自有的房地产提供抵押,同时李国辉、姜琳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债权已诉讼确权,主从债权均合法有效。
三、债务人基本情况
山东罗昊经贸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4年11月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信用大厦12楼),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国辉。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批发、零售服装鞋帽、五金、建筑材料等,正常年检,主体资格存在,已停产。
四、担保情况
(一)抵押
抵押物为李国辉名下位于宁阳县城东街路南(县委招待所旁)房地产:
1、房产证号宁房宁字第500132号,建筑面积4620.34,七层商业用房(建筑物北侧-7层,南侧1-5、1-6层),办理抵押的登记,他项权证号他证宁字第15003044号。
2、土地(抵押房产占地),证号宁国用(2008)字第153号,面积为1222.34平方米,商业住宅出让用地,办理抵押的登记,他项权证号为宁他项(2011)第159号。
经现场查看,上述抵押物位于宁阳县城中心,保存完好。
(二)保证
保证人李国辉,身份证号:37090219790310241X,男,汉族,1979年3月10日出生,住泰安市泰山区东湖路1号,山东罗昊经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位于泰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亚泰制药厂院内8号楼综合楼东半部分(所在层1—4层),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30227号,面积1638.4平方米,用途非住宅。房产占用土地500.19平米,证号泰土国用(2005)第K-0024号,我公司债权已查封该处房地产。
五、清收进展情况
上述3笔贷款债权工行分3个案件起诉,泰安市中级法院于2012年10月17日出了(2012)泰商初字第115、116、117号判决书,均判决主债务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对抵押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我公司对抵押物实施了查封,查封顺位为首封。法院已下发裁定将申请执行人由工行变更为我公司。
六、清收亮点
抵押物位于宁阳县城中心,主从债权已经法院诉讼确权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便于债权的下步执行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