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将于2015年9月8日上午11时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拍卖厅(从法院东门进入)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1、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139-1号燕山樱园2号楼(现7号楼)2-301房屋(面积231.02平)、储藏室2-103(面积29.68平)。房屋及储藏室均有独立房产证、土地证;
2、济南市历下区环山路139-1号燕山樱园5号楼(现10号楼)1-302房屋(面积309.16平)、地下车库1-128(面积18.49平)。房屋及地下车库均有独立房产证、土地证;
3、邹平县城黄山二路58号优山美地院内7号楼2单元102室房产(面积90.37平,储藏室23.97平),有房产证。
二、参考价:标的1、444.98万元;标的2、566.43万元;标的3、44.92万元。
三、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7日,与我公司联系标的的查看或自行查看。
四、保证金、成交价款的交付:参加竞买者应当将保证金标的1为45万元;标的2为57万元;标的 3为4.5万元于拍卖前汇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齐鲁银行杆石桥支行;账号:000000028004100000378),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收据于拍卖会前联系我公司办理完竞买相关手续。
五、成交款交付:竞得者应于2015年9月20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入标的保证金交付的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未竞得者3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联系电话:0531-82620789 13465403762
联 系 人: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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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531-89256688
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